北部區域 台北 新北 基隆 桃園 新竹 中部區域 台中 彰化 南投 苗栗 雲林 南部區域 嘉義 台南 高雄 屏東 東部區域 台東 花蓮 宜蘭 如是台灣人要繼承在大陸地區的遺產,須先經台灣公證人公證親屬關係聲明書、繼承協議書、授權書等應備文件,再將核驗過的公證書攜至大陸公證處做「繼承權公證」以辦理繼承手續。 起算點: 訴訟時效的三年是從你實際得知或依常理應當得知權利被侵佔時開始計算。 中國大陸遺產繼承期限與注... https://smebrother.com/blogs/news/父母也有被差別對待的一天-香港和大陸遺產繼承順位大不同